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我校将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见组织人事部网站“文件下载”:《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二)选拔、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应为我校全职教师。东大派出人员不推荐申报。
2.各部门应对照基本条件,组织本部门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教师进行申报。
3.各部门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要尽量考虑学科分布。每个推荐人选只能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实行限额推荐,全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5.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已入选“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养期满且符合条件,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6.各部门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下列第1项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部。
1.推荐表及汇总表各一份。以上表格见组织人事部网站“文件下载”,表中相关教学科研情况须经教学科研部门审核盖章。
2.学校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推荐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通知中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部温老师联系,电话:5862877。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