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第10-11周:核对教学计划、系统生成教学任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各院教务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在“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计划维护”中,点击相应年级、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根据各年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装订本)进行核对。核对要求:首先,确认开设哪组专业方向课程;其次,对需要进行教学计划变更的提出变更申请,申请教学计划变更由院长签字、盖(院、部)印章后交教务处。 2.计划核对完成后,选中所有确认的开课计划,点击提交。 第11周:确定开课计划。 教务处按管理规则对各学院修改教学计划的申请报分管院长审批,完成教学任务的读取工作。开课计划确定后将教学计划打印出来院长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第12-14周:落实教学任务,确定教材信息。 各院(部)根据已经审核通过的教学任务在新的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材、讲义使用信息录入操作后,①打印“教学任务通知书”,②打印2019-2020第2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审核结果,③打印教材、讲义信息使用汇总表,由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注意:因需要向学生征订教材,所以教材、讲义使用汇总表请于第14周周末报教务处。 第15-21周:教务处关闭各项相关任务,由教务处进行排课。 (1)第15-19周开始理论课程排课。19周兼职老师上网核对课表,20周周一前理论课表上网、公布,同时将理论课排课数据导入“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各院(部)实验秘书开始安排实验课表,实验课表于20-21周完成。(2)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落实好集中实践环节课程的安排。(3)各院(部)教务秘书做好新学期教师上课前期准备工作。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 1.各院(部)对任课教师排课要求等必须在“教学任务维护”说明栏目中表达明确,而且所提要求应合情合理。教务处在课表安排合理的前提下,尽量结合教学进程表和说明中所列的教师(主要是兼职教师)的要求进行排课。上课时间一经排定,将不予改动。 2.任课教师确定后,各院(部)应将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了解课程教学要求并按规定确定所用教材。如对教学大纲有修改意见,应与院长讨论,得到院长认可后方可修改。 3.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校历编制教学日历,请注意节假日周学时的合理调整。 4.教材的选用原则:根据独立学院评估要求,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应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并尽量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各学院对使用已满三年的教材可以进行重新论证,按上述要求选用教材。 5.聘请兼职教师时应注意:①现有的任课教师中教学效果差或明显不负责任的教师不聘;②无高校教学经历的在读研究生(硕、博)一般不聘;③对不了解教学效果的新聘教师应安排试讲,试讲合格方可聘任。 各学院(部)务必认真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教务处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