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参赛单位组织工作:
1)初赛曲目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必须紧扣主题,以歌颂祖国、歌颂党为主要题材。(自备伴奏带)
2)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整齐、有序。
3)领导重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赛。各参赛单位在比赛中可加入领唱、朗诵等形式(自定),但必须加入指挥,鼓励各系老师积极参与,比赛指挥由老师担任的,比赛时可酌情加分。
2.参赛人数:
每个支部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应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写明原因,无故缺席则按缺席人数扣分。
3.艺术水平:
1)声音洪亮、协和、统一,音高、节奏准确,吐字清晰,各声部配合默契、和声效果好。
2)编排新颖独特,歌曲处理准确,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与歌曲表现内容及风格相符合,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3)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节奏分明,能带动演唱者情绪。指挥、领唱、合唱、伴奏配合默契。
4.精神状态:
1)服装统一,保持良好台风,上下台紧凑有序。
2)演唱时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熟记歌词,充分显示师生团结向上,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