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我情献我党”支部歌声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1-03-28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0

1.各参赛单位组织工作:

1)初赛曲目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必须紧扣主题,以歌颂祖国、歌颂党为主要题材。(自备伴奏带)

2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整齐、有序。

3领导重视,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赛各参赛单位在比赛中可加入领唱、朗诵等形式(自定),但必须加入指挥,鼓励各系老师积极参与,比赛指挥由老师担任的,比赛时可酌情加分。

2.参赛人数:

    每个支部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应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写明原因,无故缺席则按缺席人数扣分。

3.艺术水平:

1)声音洪亮、协和、统一,音高、节奏准确,吐字清晰,各声部配合默契、和声效果好。

2)编排新颖独特,歌曲处理准确,能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并与歌曲表现内容及风格相符合,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3)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节奏分明,能带动演唱者情绪。指挥、领唱、合唱、伴奏配合默契。

4.精神状态:

1)服装统一,保持良好台风,上下台紧凑有序。

2)演唱时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熟记歌词,充分显示师生团结向上,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